昨日山东省蓬莱市发生的校车事故造成了11名幼儿死亡,其中一个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学生乘坐的校车不符合标准并且严重超载。在“黑校车”盛行的今天,政府需要严厉查处“黑校车”,家长作为监护人是不是也应该思考一下自己的孩子是否安全呢?
据统计2010年至今就发生了50余起校车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接近200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幼儿。根据事后的调查,车辆超载成为事故的罪魁祸首,司机无行车资质及车辆不符合规定也是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当如此多的幼儿遭受到伤害后,我们需要追究当地政府和幼儿园的责任,难道家长就没有责任吗?小编认为幼儿遭受伤害,虽然家长最痛心,但他们依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孩子每天是怎么回家的,想必家长比学校更清楚。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很多家长整天忙于自己的工作,对孩子的关注越来越少。在国外幼儿受到伤害,作为家长需要承担很重的法律责任,所以在国外孩子能够得到很好地保护,而我们国家在这个方面就相差很远了。
在此我呼吁我们所有的家长朋友们关注孩子乘车安全,拒绝让孩子乘坐“黑校车”,莫要当孩子受到伤害后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