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甘肃发生的校车事故带走了16名幼儿的生命,事故发生后全社会开始反思校车事故发生的原因。当年校车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校车司机素质较低、严重超载、监管不力。三年后的今天这些问题解决了吗?
在甘肃校车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年,我国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幼儿园校车的运营做了详细的规定。很多人认为有了这个条例我国的校车问题将会得到有效的解决。但三年以来校车事故似乎并没有因此而停歇,难道我们可以说我们对校车的监管进步了吗?
三年前校车事故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超载,三年后每天依然有很多的孩子坐着严重超载的校车去上学。难道我们的监管部门就不能反思一下吗?你们如何对得起哪些因为乘坐“黑校车”而失去生命的孩子,还有那些失去孩子的家长。
目前在我国还有很多地区的幼儿园并没有专业的校车司机,很多校车司机都是由学校的老师兼任的。在这个方面和三年前有区别吗?
当然我们也不能说三年来我们没有一点进步,只是我们的进步似乎缓慢了点。在法律上,我们有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在校车上,我国也有了达到国际水平的安全的校车。我们缺乏的是健全的监督机制,以及对校车司机严格的审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