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一男童错过校车一人在一稀少行人的路上行走,幸好被好心公交司机看到,联系公安、学校终于安全把孩子交给父母身边。儿童错过校车,我们除了感受到公交司机的正能量之外,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些问题呢?
2012年《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中第三则规定: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职责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应该说,此次校车在开车时,校车照管员也应该核实学生人数,确保全部到齐校车才能开动。为何在学生未到齐的情况下校车开走了,致使儿童错过校车,幸好遇到好心司机,否则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其他的事。从这件事折射出校车运营过程中还是存在很多的问题。校车照管员的培训、安全意识不够,未尽到自己的职责。相关校车服务提供商、学校是否应该要进行相关方面的培训呢。值得我们深思。
确保校车安全需要各方面都做到完善极致。校车的配置、安全性,校车司机的业务素质等都有很多的关系。希望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维护我们祖国未来的安全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