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市深圳市教育局与市财委联合下发《深圳市校车更新财政补贴实施方案》,对校车更新财政补贴的项目和范围、标准、申请、审核及拨付流程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对于深圳车辆所有人为民办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或举办者、社区(居委会、股份合作公司)的原经市公安交警部门许可的在用校车,在淘汰更新此类校车,购买符合2012年校车安全国标的车辆,并经市教育、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核准同意、登记在册并已发放校车标牌的校车均可申请换购专用校车补贴。